一、申請購領發票 納稅人取得稅務登記證后需使用發票的,向所轄稅務所提出領購發票申請,填寫《普通發票申請審批表》、《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審批表》(應先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填表同時分別提供以下資料: 辦理普通發票領購申請,需帶稅務登記副本(原件)、公章、購票經辦人身份證。 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申請,需帶稅務登記副本(原件)、一般人申請認定審批表、公章、購票經辦人身份證。 二、發票領購 (一)到所轄稅務所領取《納稅人領購發票通知書》,同時購買并填寫《發票領購簿》(該簿需粘貼購票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二)購買發票時需攜帶稅務登記副本、《發票領購簿》、公章、購票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還需攜帶金稅IC卡。 (三)售票地點及時間。納稅人到第四稅務所購買發票。詳細地址:密云縣鼓樓東大街21號。時間為上午8時到下午下班前一小時。每月征期內周六、日正常發售發票。每月最后一日為停售發票結帳日(月末最后一天為周六、日的,向前提前一天)。 三、發票代開 (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代開范圍:小規模納稅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物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含個體工商戶),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代開需提供的資料 (1)開具方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2)自行開具的普通發票 3.代開地點:屬太師屯鎮、新城子鎮、古北口鎮、高嶺鎮、不老屯鎮、北莊鎮的納稅人到第五稅務所開具;其他鄉鎮的納稅人到第四稅務所開具。 4.其他規定:帶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工、商企業,必須分別按統一規定征6%開6%或者征4%開4%,如發生銷售退回或銷售折讓的,其開出專用發票的處理,可比照增值稅一般稅人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代開普通發票 1.代開范圍:屬應由密云縣國家稅務局開具的,密云縣域內所有納稅人(包括有、無稅務登記的納稅人)。 2、代開需提供的資料 購貨方詳實的所購貨物證明,屬應征增值稅的貨物銷售、提供勞務等,還須按規定交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3、代開地點 屬太師屯鎮、新城子鎮、古北口鎮、高嶺鎮、不老屯鎮、北莊鎮的納稅人到第五稅務所開具;其他鄉鎮的納稅人到第四稅務所開具。 四、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的開具及出口貨物預繳增值稅退稅 (一)準予開具“專用繳款書”的范圍 1.生產企業(指提供制造、加工業務的企業包括1993年12月31日以后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下同)銷售給出口企業和市縣外貿企業(指經營出口貨物收購業務的地市級外貿企業和縣市級外貿企業,包括具有直接進出口經營權的地市級外貿企業和縣市級外貿企業)用于出口的貨物(指生產企業自產貨物)。 注:生產企業出口的視同自產產品是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稅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所述四種產品: (1)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 (2)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 (3)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 (4)委托工收回的產品。 2.農業產品收購單位(指經營農、林、牧、水產品收購業務的企業)、基層供銷社銷售給出口企業和市縣外貿企業用于出口的農業產品和以農業產品為原料加工的工業品; 3.成套機電設備供應公司(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和國家稅務局批準認定的成套機電設備供應公司)銷售給出口企業用于出口的成套設備; 4.非生產性出口企業購進原材料委托生產企業加工并回收出口的貨物(以來料加工方式加工貨物除外)。 5.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的供貨企業主管征稅稅務機關根據供貨企業提供的(采購國產設備)登記手冊第1頁復印件、供貨合同及有關資料,審核無誤后,按規定開具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6.供貨企業銷售給生產企業或為生產企業加工視同自產產品后,比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恢復使用增值稅稅收專用繳款書管理的通知》(財稅字[1996]8號)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二)不得開具“專用繳款書”和“分割單”的情況 1.生產企業銷售非自產貨物; 2.生產企業、市縣外貿企業、農業產品收購單位、基層供銷社和成套機電設備供應公司銷售給非出口企業的貨物; 生產企業、農業產品收購單位、基層供銷社銷售給非市縣外貿企業的貨物; 3.非生產企業、非市縣外貿企業、非農業產品收購單位、非基層供銷社和非成套機電設備供應公司銷售的貨物。非生產性出口企業購進原材料委托生產企業加工并回收出口的貨物除外; 4.出口貨物應繳納增值稅而未繳納或未按財稅字[1996]8號通知第四條規定繳納增值稅的貨物; 5.國家規定不予退稅的貨物; 6.國家規定不征稅或免稅的貨物,包括卷煙。 (三)納稅人申請開具“專用繳款書”時應向主管國稅機關的征收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 2.開具給購貨方的增值專用發票(存根聯)復印件。 3.購貨企業的出口退稅登記證復印件(北京市一張表)。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購銷雙方的合同、協議。 7.委托加工業務的合同、協議(受托加工貨物) (四)辦理出口貨物預繳增值稅退稅,需提供以下資料: 1.企業書面退稅申請; 2.《出口貨物預繳增值稅稅款退稅申請表》; 3.《退稅申請書》; 4.征稅管理部門的審查報告及詳細資料; 5.其他有關資料。 (五)審批、開具“專用繳款書”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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